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通知,涉及高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执行新版标准要求、II型自愿认证GB/T14048.2、GB/T14048.4、GB/T10963.1和GB/T10963.2四项标准换版等内容,详情如下:
关于高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执行新版标准及规则的通知
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五部工程师联络:010-83886520、010-83886518。
关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执行新版标准要求的公告
各相关企业:
GB/T 3883.202-2019《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02部分:手持式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的专用要求》、GB/T 3883.204-2019《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04部分:手持式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的专用要求》、GB/T 3883.205-2019《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05部分:手持式圆锯的专用要求》、GB/T 3883.210-2019《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210部分:手持式电刨的专用要求》已于2020年5月1日实施,代替GB/T 3883.2-2012、GB/T 3883.4-2012、GB/T 3883.5-2007、GB/T 3883.10-2007(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此,我中心修订了CQC12- 442322-2018《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现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安全标准GB 3883.1-2008、GB/T 3883.2-2012换版为GB/T 3883.1-2014、GB/T 3883.202-2019;
2.非盘式砂光机和抛光机安全标准GB 3883.1-2008、GB/T 3883.4-2012换版为GB/T 3883.1-2014、GB/T 3883.204-2019;
3.圆锯安全标准GB 3883.1-2005、GB/T 3883.5-2007换版为GB/T 3883.1-2014、GB/T 3883.205-2019;
4.电刨安全标准GB 3883.1-2005、GB/T 3883.10-2007换版为GB/T 3883.1-2014,GB/T 3883.210-2019;
5.删除电磁兼容标准GB 4343.1-2009;
6.认证标志修改为“CQC基本认证标志”;
7.修改安全重要材料清单。
二、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
1.自2021年4月1日,申请人需按照新版标准申请认证,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2021年4月1日起,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1、2、3、4)实施的检测,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暂停;2022年3月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三、咨询联系方式
CQC产品认证四部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申请类别:005009),具体事宜请与产品认证四部工程师联络:010-83886367/83886466/83886463/83886099。
附件1 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电动螺丝刀
附件2 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电刨
附件3 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平板砂光机
附件4 GBT3883系列新旧标准主要差异、补充试验项目-圆锯
点击查看附件详情
关于II型自愿认证GB/T14048.2、GB/T14048.4、GB/T10963.1和GB/T10963.2四项标准换版通知
相关企业: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GB/T 14048.2-202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4-1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机电式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含电动机保护器)》(GB/T 14048.4-2020)、《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器》(GB/T 10963.1-2020)和《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2部分: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GB/T 10963.2-2020)四项新版低压元件标准已于2020年度发布,将分别于2021年4月1日、6月1日实施,替代GB/T 14048.2-2008、GB/T 14048.4-2010、GB/T 10963.1-2005和GB/T 10963.2-2008(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现将相关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涉及小类号:107502。
一、即日起,我中心将采用新版标准开展对新申请产品的评价。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即日起可开始开展相关证书的标准换版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4月1日前完成新旧版证书的转换工作。逾期未完成标准换版的证书,依据《Ⅱ型自愿认证通用规则》(CQC12-000001-2020)有关要求对证书进行处理。
三、如企业持有我中心颁发的、满足新版国标要求的CB或CE证书,将予以简化标准换版流程和手续。
四、业务联系方式
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杭州分中心 | 黄丰增 | 135 1571 3582 |
南京分中心 | 潘宝川 | 186 5288 8822 |
上海分中心 | 丁正华 | 136 5181 2809 |
北京检查部 | 史慧敏 | 139 1055 6430 |
福州分中心 | 尹爱红 | 133 6591 9367 |
武汉分中心 | 黄力 | 186 7233 2831 |
成都分中心 | 姚浩华 | 187 2592 5316 |
沈阳分中心 | 高绍红 | 138 8989 0011 |
西安分中心 | 畅锐 | 150 9175 9913 |
深圳分中心 | 孙宁 | 159 8986 9619 |
广州分中心 | 梁科 | 135 7015 1030 |
青岛分中心 | 张泉勇 | 186 5313 9758 |
产品认证五部 | 贾颖巍 | 138 1045 9742 |
来源/质量与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