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3529号建议的答复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8月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
联系单位及电话:标准技术司 010-8226165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 时间:2020-11-17 09:34:32 浏览次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3529号建议的答复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8月7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国务院办公厅,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处)。
联系单位及电话:标准技术司 010-8226165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