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2018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
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是获取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数据的重要工作,是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加强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监管、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质量提升的重要基础。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负责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组织实施工作,相关负责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负责本单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并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上传本单位颁发的全部有效资质认定证书基本信息。
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在其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取得市场监管总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根据要求上报认可服务工作的相关统计信息,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部分特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工作。具体为:承担无行业评审组归口,且同时取得国家 级资质认定证书和认可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直属的检验检测机构,直接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填报相关统计数据。
其他纳入统计范围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市场监管总局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工作。
《通知》要求,各有关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质认定要求,认真整理归纳有关数据信息并及时上报。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以及故意瞒报、错报、漏报的,资质认定部门将依具体情况,采取警告、公告、不再受理其资质认定申请和列为异常检验检测机构等措施予以处理。
在统计工作启动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实施不力、拖延不报、数据不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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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