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 第2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广西、重庆、四川、甘肃、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微生物污染
(二)天猫山味情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杭州临安阿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原味熟),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省杭州临安阿雄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巴旦木仁(原味熟)是由浙江省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购买浙江省杭州临安阿雄食品有限公司的巴旦木仁后,自行分装销售,并非浙江省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杭州临安阿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三)天猫品铺掌柜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美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美诺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临安市宏果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省临安市宏果誉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该批次山核桃仁不是浙江省临安市宏果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二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二)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蔬菜市场毛存才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三
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四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五
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特此通告。
来源/计量测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