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广东中汇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81951

传真:0769-22287103

邮箱:ZHJC_ZHRZ@163.com

网址:www.gdzh-testing.com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高盛科技园北区C座7楼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行业资讯

实验室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置很难,这里给了一些建议

来源: 时间:2021-01-25 09:09:05 浏览次数:

实验室废物处理的建议
1

废物处置总体原则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需要,设置普通废弃物的收集场所。废弃物的收集、标识、储存和处置应符合两个标准:
1)GB18597
2)GB/T27476.1

2

收集+记录


1)设置收集、储存或处理危险废弃物(如含有化学腐蚀、致癌及致病物质的废弃物)的设施。

2)如果无法在检验检测场所妥善处理危险废弃物时,需要:
a)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b)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的追踪记录

3

废水处理

污、废水的处理应该符合下列要求:
    a)按污、废水的性质、成分及污染程度进行物理、化学、生物等不同方式处理;
    b)凡含有毒和有害物质的污、废水,应有适宜的设施进行必要的处理,确保处理达到GB8978或地方排放标准后方能排放;

4

废水处理设施要求


废水处理设施要求:
    1)具有收集、中和、去除重金属、悬浮物、有机物等污染物的功能;
    2)设有溢流口、采样口、排气风机,设有检修孔;
    3)具有污泥收集和处理的功能;
    4)具有自动自检、安全维护、实时报警功能;
    5)具有自动清洗及校正功能。

5

废气处理


排放气体的有害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规定时,应采取净化措施,排放的气体应符合GB16297规定。


来源/实验室ISO17025

版权所有 © 1992-2018广东中汇认证检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高盛科技园北区C座7楼 联系电话:0769-22281951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60996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