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国领导人达成协议,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RCEP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推动各方在承认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中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并鼓励各方的标准化机构加强标准、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日前,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发布了RCEP文本。协定文本共20章,其中第六章为“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第六章全文如下:
第六章 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
第二条 目标
第三条 范围
第四条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确认和并入
第五条 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
第六条 标准
第七条 技术法规
第八条 合格评定程序
第九条 合作
第十条 技术讨论
第十一条 透明度
第十二条 联络点
第十三条 实施安排
来源/计量测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