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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各地积极开展防控肺炎疫情的市场监管工作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上观新闻、河南商报微信 时间:2020-01-23 16:47:56 浏览次数:

近日,受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个别地区出现口罩等防控医药用品热销现象。各地市场监管局对此现向展开了多项应对措施。



  广  东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遵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迅速行动,采取多项措施部署开展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稳定价格秩序。

一是迅速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价格监管工作。


1月20日上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同时,重点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迅速查处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医药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1月21日上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坚决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是迅速进行提醒告诫行动。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行业协会于1月21日下午组织省内相关医药销售公司、连锁企业召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会。会议要求,相关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医药用品价格。



下一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治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省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情况,督促各地做好价格专项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

二是继续加强对经营者的引导。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采取警告、提醒、告诫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价格自律,推进价格监管关口前移。

三是继续加强协调联动。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如存在上述价格违法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全面开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巡查、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要求零售药店要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跟风涨价。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保持12315、12345投诉举报电话的畅通,对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上  海  


全面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上海市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口罩等商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等情况。




对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21日表示,已高度重视并快速反应,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疫情防治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

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将及时进行核查,依法处理。






  河  南 


即日起河南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扩散

1月21日获悉,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月20日签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禁止全省市场销售活禽。

1月21日,一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禁止市场销售活禽的紧急通知》在市场人士间传阅。



该通知要求,对于拒不停止经营的商户,一律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工作不力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目前,该通知已传达至基层食药监所,郑州也已有农贸市场负责人称,基层的原食药监部门和原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已向他发出口头通知。

这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禁止市场销售活禽的紧急通知》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关于“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命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之规定,即日起,在全省区域内,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

通知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这一防控措施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安排部署,分解落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印发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及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经营者自觉停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以辖区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本通知印发后仍在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的经营者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省辖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对辖区内工作不力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通知还要求,从2020年1月22日起,实行日报制。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区局,每天(含节假日)上午10时前上报辖区前一天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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