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法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3号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2月1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8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经与卫生健康委协商一致,现予公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肖亚庆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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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
为指导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标注,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现予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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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用药监督管理的通知
食用菌生产具有周期短、投资少、效益高等特点,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优势产业,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食用菌生产过程中农民乱用药、滥用药现象较为普遍,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仍较突出,严重威胁食用菌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食用菌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切实加强食用菌生产用药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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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28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饼干3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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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冷冻饮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水果制品、食糖、糕点等7类食品6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8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检出微生物、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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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二期)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7月组织对我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本次共抽检流通环节食品1323批次,涉及流通环节经营主体420家次,共检测食品指标8222项次。其中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品质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