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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好文: 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研究

来源: 时间:2020-11-17 09:39:53 浏览次数:

本文作者:

创国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杨静

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赵中辉 咸子逸




大纲


一、改革政策研究

(一)政策汇总

(二)事业单位改革政策

(三)机构整合政策

(四)改革动向跟踪


二、改革模式研究

(一)改革动力分析

1、市场倒逼

2、行政指令

3、逐步探索

(二)改革方式分析

1、行政划拨

2、剥离转企

3、整体转制

4、资本合作

5、确定为法定机构

(三)改革结果分析

1、纯公益的政府检验检测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市场化的国有或混合所有制的检测认证集团(企业)

3、保持公益和市场属性(剥离转企或确定为法定机构)


三、改革成效及面临的困难

(一)改革成效

1、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2、跨区域布局不再受限

3、有利于提高职工活力

4、有利于多业务领域布局、多业务版块协同

(二)面临的困难

1、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2、改革后遇到的困难


四、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供给

(二)优化管理机制

(三)提升服务能力

(四)强化整合布局

(五)推进资本合作


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市场监管、推动质量提升、促进产业发展、支撑自主创新、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国门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引导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逐步确定了事业单位分类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职能转变方面要求“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中明确由中央编办会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于2015年基本完成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工作。


随着我国有关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以及整合国有检验检测机构政策的出台和逐步实施,部分地区结合当地改革和发展需求,开展了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和整合探索,在检验检测行业内形成了试点示范效应。


根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有11500家,占检验检测机构总数的40.58%。经过5年的改革整合,截至2019年底,全国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有44007家,营业收入达到2478.9亿元。其中,事业单位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有11071家,占25.16%。虽然占比在不断下降,但绝对数并无明显下降,可见改革进展较为缓慢,并未达到理想预期


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下一阶段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整合中发挥统筹协调和引导推进作用。


一、改革政策研究




(一)政策汇总


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所涉及的政策有中央及地方发布的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国务院及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机构整合政策。相关政策见下表。





(二)事业单位改革政策


2011年3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要求: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011年7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对事业单位的分类、编制管理、法人治理、财政政策、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职业年金、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等做出指导。


2015年12月1日,《科技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质监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 提升科技服务能力试点工作的方案》(国科办政〔2015〕66号)要求:明确检验检测认证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区分公益类和经营类。公益一类强化公益属性,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公益二类坚持公益属性,厘清与市场的界限,退出竞争性经营活动;推进经营类转企改制、逐步脱钩。重点推动具备条件的中央级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以及质检系统相关整合转企试点单位,探索转企改制的有效途径。2020年底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整体部署,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基本到位。


2016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8 号)要求:区分情况分步推进改革,经济效益较好的经营类事业单位,特别是已经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要加大改革力支持做强做大经济效益一般,但具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够激发活力、正常经营的,要创造条件,通过减轻负担等政策支持,稳妥推进转企改制,于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要逐步予以撤销,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债权债务不清晰、历史遗留问题多的,要摸清情况,实行财政拨款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稳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017年4月1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资〔2017〕13号)明确了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


2020年3月16日,《中央编办综合局关于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20〕66号)要求:2020年底要基本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2020年3月23日,《中央编办综合局 财政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20〕83号)要求:经营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梳理所属尚未完成改革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情况,明确采取转企或撤销的改革方式推进改革,研究制定改革方案,于9月底前以部门文件将改革方案(报批稿)报送中央编办,由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门联合批复。




(三)机构整合政策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提出: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2013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提出:2015年基本完成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工作(中央编办会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提出:到2015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性质的机构整合转企改制工作基本到位,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完善,进一步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到2020年,建立起定位明晰、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布局合理、实力雄厚、公正可信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2014年4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法联〔2014〕175号)提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逐步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探索组建跨地区、跨行业的检验检测集团。逐步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区域结构合理化、检验服务市场化。鼓励和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脱钩、转制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的改革,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中央编办、质检总局牵头负责)。


2015年3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科〔2015〕86号)要求:到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基本完成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纵向整合试点成效明显。到2017年,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基本完成。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职责清晰、保障有力,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基本到位。到2020年,基本完成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转企改制等改革任务,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专业化提升、规模化整合、市场化运营、国际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2018年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要求: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


2019年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要求: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走市场化集约化发展道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促进我国检验检测市场健康发展。




(四)改革动向跟踪


1.中央层面

2020年3月,中央编办向中央机构和各省市下发了加快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明确2020年底前要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

2.地方层面

据调研,北京市、广东省、甘肃省正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方案编制工作;河南省、湖南省、江苏省、河北省、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暂未启动


二、改革模式研究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和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各地结合产业和机构发展的具体情况,开展了大量改革实践,逐步推进产生了一批改革案例(见下页表1: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整合案例信息汇总)。


例如,深圳市计量院改革成为法定机构;原海盐县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转企改制发展成为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市属7个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整合经营性业务,组建大连市检验检测集团;山东省推动省市特检机构转企整合组建山东特检集团;辽宁省将隶属于9个行业部门的20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成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浙江省剥离经营类检测业务注入浙江方圆检测集团;广州市剥离经营类检测业务并整合优势检测资源业务注入广检集团;青岛市将有关海洋检测业务从市质检院剥离,组建了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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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市场化改革案例的改革模式进行梳理和研究发现,可以从改革动力、改革方式、改革结果三方面进行改革模式的分析。




(一)改革动力分析


1.市场倒逼

随着机构自身成长,加上市场发展、业务发展、竞争者和客户的变化,原有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不再适应检测机构的发展,因此部分质检院所寻求管理的松绑,改革动力主要来自质检院所自身发展需要。市场倒逼型改革模式中主要的改革案例有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简称:深圳计量院)和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海盐县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简称:浙江国检)。


深圳市计量院在市场化发展的驱动下,2015年由院领导班子提出改革,一方面为了寻求合理合法承接外区域市场业务的途径,解决事业单位不能办企业、不能异地发展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巨大的市场需求之下,不论是编制内人员还是合同制员工的留存和工作积极性的激发需要有更市场化的薪酬制度。当时的改革思路是想一步到位整体转企并实现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制(员工持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引入产业链等)。原计划30%股权给员工持股,2016年原深圳市领导班子几乎同意了这个方案,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深圳市主要领导的变更,加上之前转企改革遗留下来的部分老职工上访问题等)搁浅。深圳市新领导上任后,于2017~2018年先后5次到院里调研,最后决定采用香港“法定机构”模式,废除了原来混改的思路,用“深圳速度”、不到5个月时间,组织起草并在2018年11月20日颁布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2019年2月21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2020年3月27日,注册成立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计量院最终以“法定机构”为定位的改革,是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推动,基本满足了各方的利益和风险诉求。一方面为深圳计量院自身市场业务发展和员工激励等相关诉求提供了破解通道,另一方面兼顾政府监管有关业务和公共服务性质的保障,还通过“理事会”+“管理层”的治理结构帮助举办单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摊了责任。但深圳计量院的改革得以顺利实施还得益于深圳作为特区有立法权。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法定机构试点的意见》(深办发〔2007〕17号)要求,特定立法是法定机构设立并独立运作的基础和依据,法定机构必须做到“一机构一立法”。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规定》出台前,深圳市已先后对南方科技大学、前海管理局、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公证处、深圳仲裁委等5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法定机构改革,并以政府规章形式分别为这5个法定机构试点单位进行了立法。这种以立法来实现改革的方式在其他地区的可复制性仍需考证。


浙江国检的改革是依托浙江省海盐县当地标准件产业的快速发展(标准件产量和出口量均占全国的1/10),为了更进一步服务于产业发展,原海盐县质监局以建设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契机,于2013年11月推动了海盐县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县质监局下属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事改企”,由原海盐市技术监督局申请设立了海盐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4年,海盐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开始对外出具检测报告。2014年12月,质检总局批复同意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依托单位变更为海盐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并将中心名称变更为国家标准件产品质检中心(浙江)。2015年1月,海盐国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海盐县国资委批准进行混合所有制改制,通过浙江省产权交易所挂牌增资。2015年12月更名为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检探索出了一条从事业单位体制稳步改制到混合所有制国有控股企业的路径,保持了原条线管理衔接畅通和业务衔接稳定的同时通过转变了体制机制,引入了社会资本拓展融资渠道,通过员工持股激发了自身活力。但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尚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第一,股权结构方面,希望多拿出一些股份来给员工持股,正在向上级部门申请;第二,作为国有控股企业,薪酬方面有上限规定,加上公司主体设在县里不具备地理优势,在人才引进方面受薪酬和地域限制,高端人才引进困难;第三,异地开拓市场方面,虽然在上海、武汉、成都等地设立了子公司,但运营中还有很多困难等等。


2.行政指令

部分质检院所改革是在地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的基础上,加上国家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的契机,改革动力来自地方政府或管理部门。行政指令型改革模式中主要的改革案例有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简称:广检集团)、大连市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检验集团)和山东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特检)。


广检集团借助国家质检总局推动全国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工作的契机,将广州纳入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综合试点,并以“打造中国检验检测之都”口号,推进了广检集团的成立。改革按照广州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组建方案》开展,前期“挑选”整合了业务收入领先的食品、皮革制品及纤检业务,但目前为止只整合完成组建方案的二分之一,后续的整合工作(商业性为主体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及其资产人员的注入、市质监系统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资源注入等)难以继续实施。负责人对集团的发展充满信心,目前集团已开始在长三角地区异地布局,并扩项申请了认证机构资质。他认为我国检验检测市场是目前我国唯一没有经历过市场化洗礼的行业,再延续过去的抱残守旧做法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转企改革是必由之路,过去质量技术监督区域分割、条块管理体制,技术机构在行政资源庇护下,区域为王、小富即安的心态必须改变。


大连检验集团是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由大连市政府划分了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和经营性检验检测机构,一步到位实现了大连市质监系统直属检验检测单位的整体转企整合。改革的成功主要来自大连市政府在政策、财政资金和业务保障方面的大力支持。负责人对集团的改革进度和成效表示满意,认为大连的改革模式在东三省乃至全国都是“独一份”,目前计划先将大力发展业务,将集团打造成业务覆盖东三省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未来也考虑集团整体上市。


山东特检是在山东省政府的推动下以较短时间完成体制机制调整,先注册成立了集团公司,再逐步将改制后的质监系统所属特检机构等以集团子公司的方式整合进集团。最明显的效果就是“快”,基本上用半年时间完成了5家子公司的整合。此后《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实施方案》中原计划开展的“各市特检机构转企后,为山东特建集团子公司;山东特检集团持有各子公司70%的股权,市政府持有本地子公司30%的股权等”还在推进中。山东省特检院转企是原质检系统唯一一家省级特检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进行改革的案例。


3.逐步探索

部分质检院所在中央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政策文件的推动下,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对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要求下,逐步探索改革路径,一边改革一边观察,用更稳妥的方式推进改革。逐步探索型改革模式中主要的改革案例有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方圆)和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检公司)。


浙江方圆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成立后与浙江省质检院实施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一直到2015年基本还是按照事业单位的方式进行管理,可以说十多年里只是成立了一个公司,实质上并未开展实质性的改革。2016年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实施院和集团的事企分离改革,重新做一次彻底剥离改革的尝试,将市场经营类业务组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做实了集团的企业化运营。组建方案中要求集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的管理制度,独立运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际上浙江省质监局对集团依然采用类似事业单位管理的方式,集团负责人的审批权限非常小(5万元以内可自主)。部分放弃了事业编制加入集团的员工表示并未感受到薪酬激励等方面与原先事业单位管理之下有明显区别。


成检公司是2013年按照四川省政府、成都市政府确定的“共投、共建、共管、共享”及“新机构、新体制、新机制”的“四共三新”基本原则,四川省质检院、成都市质检院共同出资(其中四川省质检院占50.1%,成都市质检院占49.9%)注册成立了成检公司。以市场化方式组建的成检公司虽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由于改革并未完全到位,运行过程中仍面临较多问题。受制于机制不顺、运行不畅、资质不齐等困难,成检公司难以实现对外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省、市两院资产为事业单位资产,如要对外投资合作则须经过漫长复杂的批准程序),不但无法与其他国有、外资和民营机构正常合作,更缺乏强大的竞争能力,难以实现从“大而全”向“强而精”的转变,也无法完成省政府领导提出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系统深度服务的要求。至此,改革仍在探索和推进中。




(二)改革方式分析


1.行政划拨

由地方政府以行政划拨的方式将所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人员、资产等进行整合。例如,大连市市属检验检测事业单位转企整合组建大连检验集团;辽宁省将隶属于9个行业部门的20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成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剥离转企

由地方政府将经营类检验检测业务、人员、资产等进行剥离和转企改制。例如,广州市政府对原广州质检院、广州纤检所实施优势资源和非优势资源剥离改革,整合市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营类业务,组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青岛市将有关海洋检测业务从市质检院剥离,组建了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质检院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整合组建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实施院和集团事企分离改革,将经营类业务与安全公益类业务剥离,市场经营类业务组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公益安全风险评估业务组建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整体改制

由地方政府将现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体改制,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将整体转企后的机构进行整合。例如,山东省推动省市级特检机构整体转企改制后,整合组建山东特检集团。


4.资本合作

由质检院所之间或质检院所与战略投资者之间进行资本合作,组建检验检测集团。例如,四川省质检院、成都市质检院共同出资(其中省院占50.1%,市院占49.9%)注册成立成检公司;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牵头成立了重庆检测认证集团,目前正在与招商局集团商洽合作,拟并入招商局集团。


5.确定为法定机构

由地方政府以立法的方式明确质检院所的角色定位,实施法定机构改革。例如,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规定》,确定深圳计量院的性质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定机构”,是履行法定职责的公共服务机构。针对生产经营性质的业务,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经营,可以出资设立企业。




(三)改革结果分析


1.纯公益的政府检验检测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例如,辽宁省将隶属于9个行业部门的20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成为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保留事业单位属性且强化其公益性。


2.市场化的国有或混合所有制的检测认证集团(企业)

例如,大连市政府将市属7个检验检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整合经营性业务,组建大连市检验检测集团,让机构充分参与市场竞争。


3.保持公益和市场属性(剥离转企或确定为法定机构)

例如,深圳市政府将深圳市计量院确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定机构”,可以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运营生产经营性质的业务;浙江省质检院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整合组建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实施院和集团事企分离改革,将经营类业务与安全公益类业务剥离,市场经营类业务组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公益安全风险评估业务组建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公益一类)。


三、改革成效及面临的困难




(一)改革成效


1.营业收入快速增长 

例如,改革后的广检集团营收从2016年的1.7亿增长到2019年的4.9亿元;改革后的山东特检集团2019年实现业务收入3.28亿元、利润3842万,比改革之初的2016年翻了三番;改革后的大连检验集团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139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60%。


2.跨区域布局不再受限 

例如,改革前的深圳市计量院只能承接深圳市区域内的计量检测业务,改革后的深圳市计量院可以跨区域设立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改革前的广州市质检院只能承接广州市区域内的检测业务,改革后的广检集团已经在上海、武汉设立子公司,在北京、西安等地设立分公司。


3.有利于提高职工活力

例如,大连检验集团负责人表示改革后集团提高了员工薪酬,员工由过去的被动等业务上门转变为主动走出去找业务,极大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4.有利于多业务领域布局、多业务板块协同

例如,改革前大连市质检院、计量院、特种设备院等院所各自为政,独立从事自身资质内的业务活动,改革后的大连检验集团实现了计量、检测、认证多业务版块的业务协同,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面临的困难


1.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改革整合政策不够完善

中央发布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主管部门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较为原则性的改革方式方法。但是在各地实施检验检测机构的整合改革过程中,有很多具体情况并没有相应成型的方式方法可以借鉴。例如,改革过程中技术机构的资质如何延续;某些公益属性的、限制市场化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检验检测业务,当地检验检测机构整体转企改制之后如何继续为社会服务等等。此外,各地对于职工利益保障的政策不尽相同,使得部分转企改制的检验检测机构承担极重的职工保障负担,引发职工对转企改制后的前景心生忧虑,不利于改革顺利推进,不利于社会稳定。


(2) 改革推进极度依赖关键人物

由于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涉及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自身等,各部门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改革和如何改革有不同想法,因此需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由地方人民政府来决策。所以改革推进的关键人物需要具备极强的协调沟通能力,需要有妥善处理改革推进过程中内外部提出的关键性问题的能力。关键人物能力的强弱极大程度上决定了改革的时间进度和最终结果


(3)与预想的改革结果有差距

例如,成检公司的成立原本是为了整合四川省质检院和成都市质检院的服务优势,做大做强西南检验检测机构能力。但改革的协调推进非常困难,目前仅仅是由四川省质检院和成都市质检院合资设立了公司,并未能实现两院资产、资质、人员、管理团队的实质性整合改革。例如,浙江方圆在动员员工放弃事业身份时提出了员工持股的计划,但是从2016年至今都未能实现员工持股,改革结果与员工预期结果有差距。


(4)未能完全实现改革方案的相关安排

例如,广检集团的改革方案中计划第一步剥离整合广州市质检院和纤检院的市场化业务,第二步整合广州市质监系统的计量、特设、标准等业务,第三步整合广州市其他事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而现阶段仅仅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剥离转企整合。例如,部分检验检测机构虽然业务和人员进行了整合,设备、场地等相关资产并未完成划转,机构的资产无法准确核算。


2.改革后遇到的困难


(1)对业绩能否持续高速增长有担忧(业务发展问题)

例如,大连检验集团负责人认同目前的业绩高速增长,表示现阶段职工团队的稳定来自业绩持续高速增长带来的薪酬福利的提升。但是未来业绩能否持续高速增长尚无法确定,也对后续职工利益保障表示担忧。


(2)对职工利益保障遗留问题有担忧(人员利益保障问题)

例如,大连市质检院所整体转企组建大连检验集团,因此集团需要承担原有院所退休人员的职工利益保障,而大连市政府并没有将这部分经费予以保障,因此成为了大连检验集团的负担。此外,还涉及改革中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等人员的后续保障,这些都成为大连检验集团能否持续负担职工利益保障的隐忧。


(3)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人员意识和服务能力问题)

例如,山东特检集团表示要转变思路,在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方面从“要我支撑”转变为“我要支撑”。大连检验集团表示事业单位“官本位”思想没有彻底根除,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意识还需进一步深化。例如,由于业务线及产品较为复杂,大多数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化整合尚未进行。


(4)机制创新难度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问题)

例如,广检集团、大连检验集团均表示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落实方面尚无可借鉴的经验。广检集团已聘请中信建投正在协助集团建立对标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5)产业园区配套落后(产业聚集问题)

例如,大连检验集团提出当地产业园区政策配套远远落后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中南地区,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的环境尚未真正形成。


(6)资本运作经验不足(资本运作问题)

例如,浙江方圆表示投融资渠道单一,投资资金来源于自身积累,资本运动空间不足。浙江国检表示要强化资本运作,创造条件尽快上市。广检集团也在积极进行上市准备。



四、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的建议



(一)完善政策供给


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的要求,综合考虑事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后的资质延续需求,在资质管理方面适度给予政策保障。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转企改制后检验检测机构需要负担的职工保障支出情况,在改革过渡期内适度给予财政支持。建议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本管理部门按照改革方案和时间表要求,及时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划转。建议具备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及时跟踪研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科技型企业改革政策,适时借助改革的推动力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二)优化管理机制


在顶层规划方面,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制定兼顾长期目标和中短期目标的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划的发展路线切实推进发展工作的落实。在管理体制方面,建议检验检测机构搭建更适合企业发展模式的组织架构,健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强化优势技术资源的有效集成,实现市场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的高效协同。在薪酬体系方面,参照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探索建立薪酬评估、调整、激励机制,有效化解人员安置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受限等难题。




(三)提升服务能力

在服务意识方面,建议检验检测机构给予年轻骨干更多空间,鼓励员工直接与客户交流对接,使员工能直接感受到客户需求,引导员工主动思考如何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同时积极与外资机构和民营机构展开交流合作,学习借鉴优秀服务案例。在服务能力方面,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加强专业技术能力的集成和协同,尽可能为客户提供更加综合的质量技术服务。同时通过扩大区域布局和延伸产业链布局,为客户提供更近更快更全面的服务。在服务方式方面,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借助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挖掘前期积累的质量检测数据价值,为客户产品质量提升提供具备更大附加值的服务。




(四)强化整合布局


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充分发挥企业体制的自主性与灵活性,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在产业链布局方面,从生产消费和贸易领域向设计制造、勘探开发等产业上游延伸,从传统的质量安全向低碳环保生命健康等新兴领域发展,打造从原材料、设计、制造、销售到召回的“一条龙”服务,形成高端检测服务的竞争优势。同时学习借鉴国外机构发展的先进经验,将市场做大、做深、做透,建立起辐射全国的服务网络,创建检验检测认证领域民族品牌,逐步参与国际检测市场竞争。




(五)推进资本运作


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开放发展思路,钻研改革政策,借鉴国外机构发展经验,以市场为导向、以资产为纽带,采用行政划拨、投资参股、转让收购、品牌加盟等方式,逐步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整合相关检验检测认证业务。需要时可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资本运作的空间,更高效地实现机构的扩张布局。同时加快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适时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待条件成熟时,推动机构进入资本市场,进一步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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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我要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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