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按体检报告复查,被处罚!
来源:本站时间:2018/9/27 19:04:19


近期,市安监局根据2018年度铸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对奉化市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按照《宁波市奉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从业人员进行纯声听阈测试复查,违反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市安监局执法人员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项及《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该公司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本次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该公司已安排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测试复查。

对明确需要复查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复查和医学观察,是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保证。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铸安三号”活动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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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职业安全卫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