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省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2020/1/4 10:27:14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及《江苏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两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
详情如下:
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苏市监检测〔2019〕295号
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促进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市监检测〔2019〕133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省市场监管局依照工作安排,统一实施“双随机”抽取工作,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并进行后续处理。检查对象为在江苏省通过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以2018年底江苏省机构总数(2075家)为基础,按照比例随机抽取340家,分别是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各30家;徐州、常州、淮安、盐城、泰州各28家;连云港、扬州、镇江、宿迁各20家。其中2家机构由于名称变更、系统未及时更新导致重复抽取;29家机构由于今年内已抽查、已搬迁、停业或注销等原因,本次未实施检查,实际共对309家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重点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等情况。
1.管理体系运行问题。部分机构存在体系文件的规定与实际运行有部分脱节等情况。
2.仪器设备使用问题。部分机构存在缺少仪器设备运行记录,仪器设备未按时检定校准或校准结果未进行确认,部分仪器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等情况。
3.资质认定证书未及时变更问题。部分机构法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测标准等发生变更时,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检测报告不符合规定问题。部分机构存在未严格按照标准出具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与检测报告内容不相符等情况。部分机构存在非授权签字人代签检测报告,或授权签字人未手签(打印签名图片)的情况。部分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测能力范围出具检测报告情况。
此外,个别机构存在变更经营地址、暂停营业不申报等情况,已不能持续保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
13家机构通过现场检查;82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整改;160家机构责令改正;52家机构责令整改;2家机构建议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
(一)检查结果处理。通报发出后,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抓好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后续处理。
(二)开展问题整改。各相关机构收到通报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检验检测程序,强化质量体系运行,并形成整改报告于2020年1月12日前上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
(三)落实整改成效。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其整改情况的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
(四)强化结果应用。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运用好此次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20年1月22日前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据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上报的情况,对被行政处罚的检验检测机构计入诚信档案,对建议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实施撤证。附件:江苏省2019年综合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docx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市监认证〔2019〕299号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认证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认证市场氛围,促进全省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管局于11月18日至22日开展了全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10月底,全省认证机构(含子公司、分公司)共127家。为避免重复检查,在去除总局已检查的10家机构后,本次监督检查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25家认证机构(含子公司、分公司)。检查组由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及上海、浙江、安徽等地区的特邀检查专家组成。按照工作计划安排,省局组织召开了检查部署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并对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培训。
本次认证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共发现46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七类问题:
1.经营信息(办公地址、注资信息等)已变更,但未及时申请变更营业执照、《认证机构批准书》。
3.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部分机构管理制度为可编辑的电子版,不受控;认证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手册中负责人未签字;审核员专业能力评价表缺少本人签名等。
5.认证档案管理不完善。部分机构未归档认证合同、认证决定审批表等资料。
6.认证审核资料内容不规范。审核计划与实际现场审核时间不一致;现场审核记录与企业《质量手册》描述不一致;审核报告未记录企业关键岗位、特殊过程监控情况;不符合项验收关闭不严谨。
7.部分认证机构分公司管理制度要求2人及以上,但实际仅1人且未开展认证业务。
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决定对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认证机构建议给予以下处理措施意见:
1.要求盛唐认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认证机构自行整改;
2.要求江苏致远森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赛姆认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家认证机构责令整改;
3.对苏州溯标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一步调查处理”。
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需自行整改的认证机构,应督促有关认证机构按照检查组《问题事实确认表》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对需责令整改的认证机构,应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监督有关认证机构限期逐项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认证机构,要按照执法程序认真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理并于2010年1月3日前将处理结果报省局认证监管处。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探索建立认证机构长效监管机制,加大认证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认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认证机构行业自律意识,维护良好认证市场秩序,促进全省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附件:2019年全省认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问题及后续处理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