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未经岗前检查人员从事医院放射诊疗工作
案例: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7月31日,广西藤县人民医院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谢某某从事放射诊疗工作;2018年7月31日,在为受检者覃某某等人使用DR机进行胸部正位拍照检查时,未对病人邻近照射部位的敏感器官进行屏蔽防护。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广西梧州市卫生计生委责令藤县人民医院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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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辐射安全与防护